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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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兰坪多法矿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云3325民初706号民事判决; 二、兰坪多法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支付噪音补偿费8000.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兰坪多法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