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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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武汉飞龙跃江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0000元。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到期如需续行冻结的,权利人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