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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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65万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8)蓬莱市不动产权第0010326号,坐落为:蓬莱市北关路229号宝龙城市广场五号地块6号楼2单元301号房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它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