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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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华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大连华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人民币80000元; 二、被告***、被告大连华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利息693.33元; 上述一、二项被告被告***、被告大连华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若逾期给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0元(含公告费56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2-03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