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龙德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润地利科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常州龙德置业有限公司除已被确认的债权136858077.23元外,还享有对润地利科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2307733.76元。

案件受理费25262元,由润地利科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06
发布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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