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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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鑫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常州市蓝杰机械厂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12执保842号 常州市蓝杰机械厂: 关于申请人常州市蓝杰机械厂与被申请人常州鑫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顾渭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执行保全,保全标的35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人提交的财产线索,本院以35000元为限冻结了被申请人常州鑫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01×××38,实际冻结可用金额0元;以35000元为限冻结了被申请人常州鑫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00290164,实际冻结可用金额0元。另外本院依职权,以35000元为限冻结了被申请人常州鑫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10×××83,实际冻结可用金额885.6元;以35000元为限冻结了被申请人顾渭锋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32×××43,实际冻结可用金额1006.2元;以35000元为限冻结了被申请人顾渭锋在交通银行的账户62×××53,实际冻结可用金额844.02元;以35000元为限冻结了被申请人顾渭锋财付通账号2984.5元。 以上账户冻结期限均自2020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17日。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