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不动产(证号:石房权证裕字第××号)、2604不动产(证号:石房权证裕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需要续行财产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