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鋆槐(厦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远东电缆厦门湖里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鋆槐(厦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远东电缆厦门湖里销售有限公司货款56620元及利息(其中2019年2月2日前的利息为5600元;自2019年2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的利息,以5662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

二、***应对鋆槐(厦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鋆槐(厦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97元,减半收取计748.5元,由鋆槐(厦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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