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板桥支行西柳分理处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5000元,承担利息10390.79元(利息算至2019年9月21日),本息合计85390.79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付清。2019年9月22日之后的借款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12.825%承担至借款还清为止。

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985元,减半收取992.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7-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