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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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岳阳金玺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岳阳金玺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停车位的违约金230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岳阳金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