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贺州市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9月4日向被执行人贺州市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限期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决定》所确定的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941004.2元及滞纳金的义务,限于本裁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7-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