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亿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德阳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德阳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及案外人张敏于2014年10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德阳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一段36号2栋1单元7层4号(合同暂定编号为德阳市河东区庐山南路一段36号2幢第7层2-7-4号,建筑面积104.47㎡)房屋备案登记;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554.00元,减半收取计3772.00元,由德阳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