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富超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德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支行的账户(账号为03×××46)、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清算中心的账户(账号为31×××26)或其他相应账户予以冻结,限冻结金额为220万元。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