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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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海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湖北海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不动产。(以诉讼标的额3万元为限) 二、冻结***在案外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购买的为本案提供担保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保险单号:AWUHX58Z0120Q000010Y)。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