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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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坐落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土地(土地证号为:双滦国用[2012]第057号)及坐落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房产及土地(房产证号为:围证字第××号;土地证号:围国用[2008]第0586号)。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8-27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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