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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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311执411号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一力、崔夏梅、杨俊福、李艳玲、翁文章、郑美珠、翁华: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一力、崔夏梅、杨俊福、李艳玲、翁文章、郑美珠、翁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晋0311民初122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0)晋0311执411号执行案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