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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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余姚市荣欣工艺织带厂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恢91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住所地:余姚市城区四明西路326-346号。组织机构代码:67123705-X。 代表人:胡坚华,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余姚市荣欣工艺织带厂投资人,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明,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明,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明,住***。 被执行人:余姚市荣欣工艺织带厂。住所地:余姚市。组织机构代码:74217519-2。 代表人:***,该厂厂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与被执行人***、***、***、***、***、余姚市荣欣工艺织带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