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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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执行人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本执行裁定后五日内支付租金12969元并支付申请执行人***、***预交案件受理费98元。 二、被执行人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96元。 三、冻结、划拨上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财产价值与本裁定第一、二项确定的数额相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