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执行人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本执行裁定后五日内支付租金12969元并支付申请执行人***、***预交案件受理费98元。

二、被执行人宜昌煊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新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96元。

三、冻结、划拨上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财产价值与本裁定第一、二项确定的数额相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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