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云返实业有限公司
应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广东赑海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技术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应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云返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380000元及违约金38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保全费26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应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云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应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云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76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应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云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12
发布日期 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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