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瑞地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大酒店
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联信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瑞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瑞地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凯旋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和湖南瑞地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凯瑞大酒店于2014年6月16日签订的《客房租赁合同》已于2017年9月5日解除;

二、广东凯旋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长沙瑞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押金50万元;

三、广东凯旋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长沙瑞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损失6165472元;

四、***、长沙瑞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腾空位于长沙市解放东路227号的凯瑞大酒店北楼一楼大堂、北楼与东楼的4、5、6层客房以及北楼7楼西侧会议室、公共卫生间等场地并交还广东凯旋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五、驳回***、长沙瑞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广东凯旋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143427元,反诉受理费1932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20000元,共计287750元,由广东凯旋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47750元,***、长沙瑞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3
发布日期 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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