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东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址在福建省东山县的房产(查封份额以66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68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07-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