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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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49145元,并支付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本金基数为4914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41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