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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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淮安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天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江苏天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签订的《江苏天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区域代理销售协议》无效。 二、被告江苏天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保证金计人民币80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江苏天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