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石油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什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欠款120,600元、利息7,113元、律师代理费12,951元,合计140,66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6元、保全申请费1,3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江苏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