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宇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北京艺豪明轩书刊发行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艺豪明轩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包含侵权试题的《阳光课堂数学一年级下(彩色版)》(ISBN978-7-5648-1457-1)图书;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000元;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法制晚报》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法院将依法公开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被告***负担);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50元,由原告***负担550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7-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