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38298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4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至结清止);

二、驳回原告***对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对反诉被告***的反诉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45元,保全费2434元,反诉费2076元,共计1155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七份,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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