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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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38298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4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至结清止); 二、驳回原告***对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对反诉被告***的反诉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45元,保全费2434元,反诉费2076元,共计1155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七份,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