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91民初3400号 原告: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住***。 负责人:马庆国,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倩,该单位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居住地. 原告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原告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万立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严丽霞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