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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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本诉原告上海置道液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吉林市克尔达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4027元,由本诉原告上海置道液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690元,由反诉原告吉林市克尔达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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