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类型 协助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永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永吉县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吉0221执保45号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我院对申请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与被申请人王雄彪、***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请按下列内容协助执行:

请按(2020)吉0221民初479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予以协助执行。

附:民事裁定书一份

批准人:樊明鑫

承办人:樊明鑫

填发人:樊明鑫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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