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游运申制版有限公司 江西长盈皮革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浙0825民初2866号 原告:龙游运申制版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557548153W) 法定代表人:张尚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苏志标,浙江嘉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长盈皮革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207901771XU) 法定代表人:卢新灯。 原告龙游运申制版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长盈皮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受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缓交申请。 本案按龙游运申制版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秋英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丁婉君 |
| 裁判日期 | 2018-08-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