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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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夏盐池碧海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点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市碧海舟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A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A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802执保505号 四川点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盐池碧海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人四川点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盐池碧海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侵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802民初184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宁夏盐池碧海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第三人榆林市碧海舟能源有限公司名下的XX%的股权(金额为XXX万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1月28日向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送达了(2019)陕0802民初184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了上述股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802执保505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19年11月28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