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苍南县顺兴矿业有限公司 奇台县兴旺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苍南县顺兴矿业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标的10801815.4元,变更诉讼标的为1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86610.89元),现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剩余86585.89元由本院向原告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