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房江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557767.59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