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元市圣锐思玻璃有限公司 四川升元光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元市利州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元市圣锐思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升元光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9614743.00元(本金5000000.00元,从2016年1月31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止利息265000.00,从2016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月9日止利息4263333.00元,案件受理费52010.00元,执行费52400.00元,***承担鉴定费90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金额的合法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