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15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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