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宝坻新城刘辛庄宿舍房屋置换协议书》编号0443无效。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