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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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京金华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禧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02执1331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执行汤健宁、吴琼、吴杰、吴冬云、南京金华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禧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院(2019)苏0102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