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金华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禧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02执1331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执行汤健宁、吴琼、吴杰、吴冬云、南京金华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禧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院(2019)苏0102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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