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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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02民初590号 起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本院收到起诉人***诉南京麦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豆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起诉人请求法院判令被起诉人支付起诉人南京市玄武区××2019年11月份的房屋租金3300元,判令解除被起诉人与起诉人的房屋出租委托租赁合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起诉人承担。 对起诉人***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时超 审判员耿辉 审判员沈烈 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王瑞东 书记员张佳佳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