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麦皋隆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南京麦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02民初590号

起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本院收到起诉人***诉南京麦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豆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起诉人请求法院判令被起诉人支付起诉人南京市玄武区××2019年11月份的房屋租金3300元,判令解除被起诉人与起诉人的房屋出租委托租赁合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起诉人承担。

对起诉人***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时超

审判员耿辉

审判员沈烈

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王瑞东

书记员张佳佳

裁判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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