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证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33元,由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918元,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公证处负担1609元,大兴安岭林业机关事务管理局负担100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30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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