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和科友教具有限公司 浙江翔林木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云和科友教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浙江翔林木业有限公司货款28295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544元,减半收取2772元,财产保全费1935元,由被告云和科友教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