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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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民初115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当执行条件成就时,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对本案的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