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停止出版发行包含有侵权插图作品的2017年版的《朝花夕拾》; 二、被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停止销售包含有侵权插图作品的2017年版的《朝花夕拾》; 三、被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 四、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书赔礼道歉(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刊发本判决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五、被告***、被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5000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负担3875元,被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425元(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