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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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柳州市达马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纠纷 |
法院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632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260元,共计489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