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安市印刷行业协会 劳斯包装(淮安)有限公司 宝瑞泰(沧州)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劳斯包装(淮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宝瑞泰(沧州)包装有限公司货款292828.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92828.5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二、驳回原告宝瑞泰(沧州)包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劳斯包装(淮安)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5692元、保全费2120元共计781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905元,均由被告劳斯包装(淮安)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