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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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波南方减震器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奥奇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南支行 金华市荣辉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申请人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码4020005130370642、出票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宁波南方减震器制造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奥奇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背书人金华市荣辉特种钢材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南支行、出票日期2018年9月19日、汇票到期日2019年3月1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850元,由申请人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