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新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川0132执恢117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本院于2020年05月07日恢复执行你行与香镇刚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本院已于2020年05月28日执行结案,执行情况如下:

执行中,本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车辆信息、房产信息。经查,现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协议,并同意终结该案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新津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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