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威轼创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博马科技(东营)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博马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沃伦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营威轼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东营垦利支行账户18×××05内的存款1300000.00元、在浦发银行上海虹桥支行账户98×××64内的存款1351791.30元,期限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未按期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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