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重冶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作出的新税社二所字[2019]1705002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 判 长 张红柳 人民陪审员 冯爱平 人民陪审员 孙丽萍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隗 岚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