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9500000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以查封、扣押动产、不动产或冻结银行存款的方式进行。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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