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中电熊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4103.57元,公摊水电费619.07元,合计4722.6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缴,两被告支付本案判决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员  唐奇志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法官 助理  杜 超

见习书记员  赵婷婷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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